首页 » 新闻动态 » 最新肽势 » 最新肽势 » 正文
利拉鲁肽、特立帕肽原研生物制品,仿制药按化药报?
发布日期:2017-10-07  来源:蒲公英  浏览次数:434
利拉鲁肽、特立帕肽原研生物制品,仿制药按化药报?

假期尾声,开始有点无聊了,所以小妖没事找事做,重新撸一遍解决审评积压的时候一大批批准的临床,发现了点有趣的事情,而且源于同一家公司,同一天制证完毕,两个相似品种:利拉鲁肽、特立帕肽。一个个来讨论其合理性。

一、利拉鲁肽

 1.原研企业为诺和诺德,原料药和生物制品均按治疗用生物制品申请进口。

2.CDE的全部受理目录中一共22条,基本都是治疗用生物制品申报,但有一条是特别的。CXHL1402068、CYHS1401875按化药3.1+6类申请,而且已经2017年9月20日批咯~

3.美国有按化药仿制药申报的案例,但没有批准案例。欧美日均有原研上市。

4.诺和诺德的工艺是半发酵半合成,翰宇据称用的是全合成工艺(已获得美国专利局颁发的“利拉鲁肽的固相合成方法”专利)。根据利拉鲁肽之前的文献,原研引入了脂肪链对多肽结构进行修饰,目的是增加疏水性,提高半衰期。如果仿制药也进行完整、完全结构的合成,与原研最终活性成分结构一致,确实符合新分类所谓全球新的要求,技术难度也很大。如果合成部分仅仅是多肽部分,那么其实和原研存在结构差异,并且直接影响给药周期,应该不符合仿制药的前提条件。

5.诺和诺德申请过一个1.1类化药的进口,2007年的,很早,也显示制证完成,但没有制剂申请为化药并被批准。

6.利拉鲁肽:GLP-1激动剂;适应症为糖尿病;给药为24小时,每日一次皮下注射;长效、安全性较胰岛素强,不会过度降糖而导致低血糖、可以降低体重、同时可以改善胰岛β细胞的功能,还有心血管保护作用。2016年全球销售额29.8亿美金,起哄美国市场21亿美金,国内销售以及进入医保,支付标准410 元/支(18mg),有报告认为国内市场为30亿人民币。

二、特立帕肽

1.原研企业为礼来。原料药和生物制品均按治疗用生物制品申请进口。

2.CDE受理目录中共6条,除了翰宇的原料药+制剂申请为化药外,其他申请分类全部为治疗用生物制品。

3.据称和利拉鲁肽一样,原研是半发酵半合成工艺,仿制为全合成工艺。

4.原研没有申请化药申请的先例和记录。

5.国内还有一家申报仿制药的,但分类被确定为治疗用生物制品。

6.特立帕肽:醋酸特立帕肽/重组人甲状旁腺激素;适应症为原发性骨质疏松及性腺功能减退性骨质疏松、绝经后骨质疏松。2015年全球销售额14亿美金,2016年全球销售额17亿美金,2014年国内销售额508万人民币,2016年国内销售金额1237 万人民币,增速超过50%。国内销售占全球0.11%。

讨论:

1.原研生物制品,化学合成仿制药是否可以直接按仿制药报?

这里的争议在于,如果是一个全合成的结构,它是不是应该先有化药新药,再有化药仿制药?直接按化药仿制药申报是否合理?现在从CDE批准的结果来看是合理的。利拉鲁肽,诺和诺德作为原研有过一个1.1类化药的申请,虽然没有看到制剂最终按化药进口,但国内仿制按化药申请也没什么不对的。那么特立帕肽,从工艺上说,确实是化学合成的,那么全化学合成的产品和原来的发酵产品比,是否可以直接按化学仿制药报呢?理论是,是否按化药一类新药申报更为合理?尤其是其申请的时候,化药新分类并没有执行,也没有“全球新”的理念,并且并不明确所谓的“新”是否仅仅指结构。

2.化药新分类后,该品种是否只做仿制药评价,能否成为参比?

可以看到,这两个产品,受理时期都是在化药新分类之前,也就是在全球新概念出台之前就制剂按化药仿制药申报了,而且申报在2015年的722临床惨案之前。因为是按仿制药报的,原6类,不做临床,那么这两个产品是否是按仿制药做的评价?我本人是比较好奇这两个产品的临床方案、结果甚至是否做了临床,哪怕是当时所谓验证性临床。如果只按一般注射剂仿制药做评价,现在喊着的注射剂一致性评价是否会导致其补充临床和药学评价?毕竟他们的原研产品不见得能够成为参比品,反而是他们自己可以变成参比。也就是说,他们成为了没有化药参比的化学仿制药,有可能并不具备完整的大临床数据,但可能成为一致性评价的参比品(虽然成为参比的要求很多,但特立帕肽这样只有一个仿制药的产品,貌似舍我其谁)。不得不说,我国企业的信息披露真的没有欧美国家药企做得好~

3.利拉鲁肽原研的化药1.1类申请后续如何了?

这个我没跟进,但既然诺和诺德报过一个化药1.1类,那么根据他们的命名习惯,为啥没有“注射液”也有化药文号呢?也许是我漏了,也或者有其他编号,也或者根本就没有进口,企业也没申请。

所以……想听听大家的意见,这样的情况是不是合理,这可能是全球的先例,而不是业内旁观和预期的先烈。那么先例是否可以重复呢?


放大 缩小】【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关闭窗口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