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商务部“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0年第一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商办建函[2010]377号)的安排,由我会负责组织《淡水鱼胶原蛋白肽粉》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现经起草工作组广泛收集资料,多次征求意见,完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为使标准更符合实际,更具可操作性,经研究决定于网上再次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对标准内容提出建议和意见。请于2011年7月25日前将意见返回中国商业联合会行业发展部。
电话:010-68391386
传真:010-68391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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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业联合会行业发展部标准规范处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