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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兽用生物制品质量分析及应对措施
发布日期:2010-11-30  来源:全球肽网  浏览次数:1814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李慧姣 100081一 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情况(一) 兽用生物制品业发展迅速 我国目前已有70多家兽用生物制品企业或车间,其中68家企业已通过兽药GMP验收,预计全国兽用生物制品企业年生产能力超过3000亿头份,兽用生物制品业已经成为一支独立的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支柱产业。 (二) 产品种类不断增加 1 国家批准的新品种不断增加 我国目前已有兽用生物制品品种达410余种。有些研究成果已处于国际领先地位,如猪瘟兔化弱毒疫苗、马传染性贫血疫苗和禽流感疫苗等。2企业生产的制品品种逐年增加 制品种类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李慧姣 100081一 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情况(一) 兽用生物制品业发展迅速 我国目前已有70多家兽用生物制品企业或车间,其中68家企业已通过兽药GMP验收,预计全国兽用生物制品企业年生产能力超过3000亿头份,兽用生物制品业已经成为一支独立的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支柱产业。 (二) 产品种类不断增加 1 国家批准的新品种不断增加 我国目前已有兽用生物制品品种达410余种。有些研究成果已处于国际领先地位,如猪瘟兔化弱毒疫苗、马传染性贫血疫苗和禽流感疫苗等。2企业生产的制品品种逐年增加 制品种类由64种增加到145种(127%),其中疫苗品种由57种增加到134种(135%),其他类制品由7种增加到11种(57%)。疫苗制品中,禽用疫苗由24种增加到79种(229%),其他动物用疫苗由33种升至55种(67%)。3 产量逐年大幅提高 截止到2006年,禽用疫苗生产量已达到844亿头份,比1974年增加80多倍,其它动物用疫苗约53.6亿头份,比1985年增加了两倍多。4 产品质量不断提高 兽药GMP的实施,规范了生产行为,各企业严格按照兽药GMP要求组织疫苗的生产,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产品内在质量显著提高。生产企业产品检验合格率达99%左右,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85%左右。 二.兽用生物制品存在的问题 (一) 兽用生物制品质量存在的问题 1 制品合格率徘徊,不合格产品涉及面广 对7年来全国兽用生物制品监督抽检结果进行分析表明:兽用生物制品监督抽检合格率始终徘徊在90%左右。在抽检的8个类别产品中,除犬类和其他类(07年开始抽检,数量少)外,禽类、猪类、牛类、羊类、兔类、及共患病疫苗均有不合格产品。禽类和猪类疫苗抽合格率徘徊在95%左右,牛类、羊类、兔类及共患病疫苗质量不稳定,如羊类疫苗2007年监督抽检合格率为O。2 关键项目问题较突出,不合格项目相对集中 分析表明:抽检产品的效力(包括活菌计数)、外源病原污染和支原体污染检验项目不合格仍是主要问题。如效力检验连续7年合格率均没有达到100%,07年效力检验项目不合格批数占不合格总批数的58.5%;活菌计数抽检合格率7年有6年低于100%;外源病原在2005年时合格率只有29%;07年支原体检验合格率仅50%。3 新制品质量不稳,部分企业产品质量问题突出 每年抽检不合格产品的企业中,既有老企业,也有新企业,有些企业年年有不合格产品,有的是不同的品种,有的是同一品种连续不合格进行跟踪抽检,甚至停产整顿。另外,2007年对新通过GMP的新建(改建)企业和新兽用生物制品开展监督抽检,结果发现抽检10家新通过新建(改建)企业中,3家企业的抽检合格率低于70%;2种新兽用生物制品的抽检合格率我0。4 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质量仍存在隐患2004年以来,所抽检的禽流感、口蹄疫和猪瘟疫苗觉存在不同程度的不合格现象,总合格率徘徊在90%上下,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质量仍有待于改进和提高。(二) 兽用生物制品业存在的问题1 自主创新能力弱,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兽用生物制品总体研究水平较低,创新能力弱。大多数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为重复生产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生产水平低,技术落后,生产规模小,批量小,企业无法形成规模效益,造成企业产品之间相互压价。2 产品结构不合理,急需产品紧缺 在批准的兽用新生物制品中,常规产品占多数,疫苗种类不齐全。一些重大畜禽疫病监热病”、口蹄疫的疫苗质量有待完善;一针能抗多种疾病的多联或多价疫苗不足;对毒力或血清型已发生变异的超强毒或变异株如鸡马立克氏病鸡、鸡传染性法氏囊病、鸡传染性支气管炎等的疫苗极少;用于种畜禽免疫接种的疫苗质量不高;宠物疫苗、细菌疫苗和寄生虫疫苗等方面的研究不够;基因工程疫苗多数仍处于实验室研究阶段;快速、敏感、特异的诊断制品严重缺乏,诊断制品的研制和生产急待规范;经济动物用生物制品基本上是空白。而国内厂家自相竞争,企业生产的产品只有数量优势,缺乏质量和品种优势,常规产品大量低水平的重复生产,产品滞销,但新制品、急需品却奇缺,造成国外产品大量涌入。 3 生产工艺比较落后,产品质量不够稳定 近几来监督抽检结果表明:产品合格率徘徊在90%左右,特别是一些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的质量不太稳定,监督抽检仍存在不合格产品。大多数弱毒活疫苗仍采用牛奶蔗糖或明胶蔗糖作冻干保护剂,冻干的产品必须在-15℃以下保存。近年来在弱毒疫苗耐热保护剂研究方面虽获得了很大进展,但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灭活疫苗抗原繁殖、浓缩和纯化技术落后,生产效率低,成本高,很难生产多联苗,疫苗用量太大和抗原纯度不够造成使用不安全。油佐剂灭活疫苗普遍使用的矿物油为工业液体石蜡油,所含的稠环芳烃较高,注射动物后有时会引起严重的副反应。此外油佐剂灭活苗的乳化工艺不过关,疫苗粘度太大导致注射困难和产品不稳定极易破乳分层等。 4 部分企业质量意识淡薄,生产检验操作不规范 我国从2006年起全面强制执行兽药GMP管理制度,由于兽药GMP实施时间短,缺乏经验,特别是生产企业管理不规范,仍存在违规操作的现象。一些生产企业不严格按照GMP要求从事生产活动,未经批准擅自改动生产线、生产设备等;生产检验用原材料不符合标。特别是禽用活病毒制苗用鸡胚达不到SPF级。少数生产企业产品未进行全项检验,如活疫苗中的支原体污染检验、鉴别检验、外源病毒检验及灭活疫苗中灭活剂、防腐剂含量的测定等检验项目不全;部分生产企业认识不到位,执行兽用生物制品批签发不规范,如未等批签发报告签发,即提前出厂销售,甚至个别企业不执行批签发制度。 5 违规现象依然存在,生物安全存在隐患 一些单位和个人,在利益的驱使下,非法研制、生产和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甚至非法生产重大动物疫病疫苗如禽流感灭活疫苗等现象;对致病微生物的操作未按照生物安全级别的要求进行,很难保证从菌毒种到最终产品的纯净、稳定、安全与有效,也无法杜绝病原微生物的生物逃逸现象的发生,造成病原散播,甚至疫病暴发流行;许多研制与生产单位的中试产品(如灭活苗、卵黄抗体、高免血清等)缺乏严格的实验室研究或临床试验,未经临床审批即在田间广泛使用等,危害及其严重。 三 提高兽用生物制品质量的应对措施 (一) 完善兽药管理法规,强化兽药质量监管 在《兽药管理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配套的管理法规,加快制定《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和《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等。加强兽用生物制品临床试验管理,严肃处理以田间试验和区域试验为借口生产、销售兽用生物制品的违法现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疫苗的不法行为。加强疫苗生产用种毒、原辅材料和诊断试剂的管理,严格控制和提高原材料质量,全力推进禽用活疫苗生产的SPF化进程。加大生产企业监管力度,强化产品批签发、飞行检查和监督抽检等措施。对重大动物疫病疫苗,采取驻厂监督、粘贴“二合一”防伪标签和实施定点生产企业动态管理制度等。 (二) 加强新制品的研发,满足市场需要 1 改进传统疫病疫苗的品种和结构研制不同血清型或亚型疫苗、一针防多病的多联高效灭活疫苗、新型细菌和寄生虫疫苗、宠物疫苗及以现代分子生物学技术为基础的兽用新型疫苗,如亚单位疫苗、合成肽苗、基因缺失疫苗、活载体疫苗及核酸疫苗等。 2 加紧研制新疫病的疫苗或诊断制品 对一些严重危害养殖业的新的传染病,如鸡传染性贫血、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症(蓝耳病)及断奶仔猪多系统衰竭综合症(圆环病毒感染)等一些新病,应根据各种疾病的流行特点和免疫机理研制出安全有效的疫苗。此外,像网状内皮组织增生病、禽淋巴细胞白血病(特别是以侵害肉鸡为主的J型白血病)等应尽快研制相应诊断试剂。 3 研究新型佐剂、免疫增强剂、活疫苗耐热保护剂开发优良的免疫佐剂和免疫增强剂是提高传统疫苗和基因工程疫苗免疫效力必不可少的,特别是基因工程疫苗,因其免疫原性相对较弱,更需要辅以佐剂。新型佐剂主要有脂质体、MF59佐剂、免疫刺激复合物佐剂和油佐剂。免疫增强剂的来源有:微生物类、生物因子类、人工合成类、天然物质类及微量因子类。 4 诊断制品的研制随着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的出现,诊断制品的研制将进入异常活跃的时代,特别是快速、敏感、特异的诊断试剂盒的研制已成为当务之急。包括利用单克隆抗体技术制备诊断试剂、以分子生物学包括DNA探针、聚合酶链反应(PCR)等高度灵敏的检测方法为基础的诊断试剂开发及利用合成肽制备的诊断试剂等。(三) 提高生产和检验技术水平,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提高生产工艺水平,如灭活疫苗抗原增殖技术。我国普遍采用常规的静止培养或转瓶培养技术,而先进国家则采用大批量的悬浮培养工艺,减少了培养空间,提高了效率,大大节省了成本。新型高效免疫佐剂的研究、浓缩和纯化工艺的提高、乳化工艺改进,可以增加产品的稳定性、降低疫苗的粘度和负反应。活疫苗耐热保护剂可以使产品在常温下保存,更加稳定,易于保存、运输。疫苗新增的检验项目、检验技术及检验条件要求较高的项目,如活疫苗中的支原体污染的检验、鉴别检验项目、活疫苗中外源病毒特别是禽用活疫苗中禽白血病病毒(LLV)、网状内皮增生症病毒(REV)和鸡贫血病毒(CAV)等的检验、灭活疫苗中灭活剂、防腐剂含量的测定等检测技术急待提高。此外,要不断的研究新的检测方法,如用血清学方法或抗原含量测定法或实验动物检验法等代替用本动物进行强毒攻击方法进行疫苗的效力检验,以防止散毒,用现代分子生物学技术快速枪测产品质量等。 (四) 强化质量和生物安全意识,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为了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人民的健康,国务院颁布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部相继出台了《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方法》。兽用生物制品是一种特殊的药品,其安全状况不仅与动物疫病的防治息息相关,与食品安全的关系也非常密切。兽用生物制品从研发到生产管理、使用过程等,均存在生物安全方面的风险。因此,关注兽用生物制品质量和生物安全问题,提高从业者的质量和生物安全意识,保障兽用生物制品的质量安全,不仅是提高和保障动物的健康问题,更重要的是保障人类的生命健康、动物产品安全及社会稳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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